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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2

为深入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全面落实《重庆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新时代重庆教育现代化建设,指导推进今后3年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聚焦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为建设教育强市和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落实现代化奋斗目标和任务要求,统筹谋划,由近及远,分阶段实施,分步骤推进,精心绘制教育改革发展蓝图。

优先发展,突出重点。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全局中超前谋划、优先安排教育。瞄准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整合资源,精准发力,以点带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结构性、制度性、保障性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完善教育改革发展新格局。

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整合市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综合实力处于西部前列,基本建成教育强市,为重庆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1.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建设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机构和创新团队,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必修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和主渠道,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融入到中小学全学科课堂;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挖掘所有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用好统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专科、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组织开展“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学悟行”等系列活动;充分整合和运用我市革命传统教育资源,把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注重培养关键能力,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2.增强中小幼德育针对性实效性。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制定中小幼阶段德育系统化培育方案。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加强中小幼德育课程序列化、校本化建设。加强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人文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构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学校共同育人的格局。因地制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德育工作研究和评价,深入开展学生思想品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实施中小学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工作评估。完善以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为重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科学建构突出立德树人要求的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3.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育一批示范校、示范院(系),着力构建 “十大育人体系”,打造一批育人精品项目。推进重庆市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加强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专业学术网站建设。系统推进课堂教育、网络教育和实践教育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体系计划,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标准,配优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实施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和骨干教师国外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教学示范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4.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和1—2项专项运动技能。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场馆、器材配备。整合公共体育服务资源,增加学生课外锻炼的公共体育场馆,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校园体育发展格局。完善校园足球发展体制机制和 学校体育竞赛制度,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支持优秀体育特长生参加体育业余训练。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坚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把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深入实施中小学生体质监测计划,切实解决“小胖墩”“小眼镜”等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高的问题。

5.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建设一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和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高等学校原创文化经典推广行动计划,支持师生原创文艺精品。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区、美育实验校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先行者和“试验田”引领作用。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6.大力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充分认识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重要地位,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积极发挥劳动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重要作用,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劳动教育课程,明确劳动教育内容要求,组织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发挥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志愿公益、环境保护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高等学校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深入推进文明校园、绿色生态校园创建工作。

7.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培养支撑学生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等关键能力。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在学习中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帮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学会同他人合作、学会过集体生活;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创新思维,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 活动全过程;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求,践行知行合一,积极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生态环保教育,提升学生生态环境素养。

(二)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1.实现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探索小村联合办园、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到2022年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 园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 务。注重保教结合,坚持以游戏化、生活化为基本形式,积极开发地方游戏化课程资源。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通过鼓励一级以上幼儿园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合作办园等途径,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完善市级统筹、区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源头监管,完善过程监管,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监管。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基本装备标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2020年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2年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合理科学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加大建设,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到2022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全覆盖。完善控辍保学监测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初中教育振兴计划。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系统推进多样化学科课堂文化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到2022年,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50%。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开展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测工作。

3.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和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科学规划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在教育资源短缺区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推动完全中学高中、初中分离办学。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加快配齐学科实验室、功能室设备设施,完善体育、美育、生活等基础设施设备,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鼓励优质普通高中托管、合并、对口帮扶基础相对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稳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课程创新基地建设,搭建学科教研科研联盟,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推进精品选修课程建设,构建优质课程资源体系。推动优秀学生社团建设,引导学生自主管理、自主发展。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深入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多样发展。

4.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 “减负三十条措施”,推动构建由区县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理机制。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推进基础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推进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加大减负工作监督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和问责机制,建立课外负担监测和治理长效机制。

5.加强校外教育工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做好校外服务工作。坚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和黑、白名单制度,引导家长正确选择。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锻炼和休息时间。

(三)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更加契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探索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本科/职教本科、专业硕士、工程博士贯通培养,提供多层次职业发展通道。鼓励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参与农民工学历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成人社区教育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作。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推进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统筹优化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布局,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域集中,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根据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及时调整专业体系,形成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发展模式。落实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2所左右国家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4个以上专业群,建设7—10所市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20个专业群。建成30所以上市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90个以上专业群。建设10个左右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30个左右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10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国家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30个以上市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技能创新平台。

3.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方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研制推广学徒制工作规范和教学标准,推进学历与技能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对接企业生产服务智能化流程,加快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智能化改造。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探索建立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及培训服务。鼓励企业向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

(四)整体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1.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协议》,全面支持“双一流”高校建设,大力支持教育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建设,着力推进市属高校高水平建设。支持在渝高校间通过学科联盟、区域联盟等形式推进校际协同建设。加大市级重点学科支持力度,力争实现学术学位授权点全覆盖。重点支持市级一流学科,力争B+以上学科在下一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力争新增一批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30个人工智能+学科群。落实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国家一流专业点60个以上、市级一流专业点350个、市级大数据智能化特色专业点30个。

2.加快发展高水平本科高校。进一步优化完善高校分类发展制度体系,引导支持在渝高校分类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构建有层次、有重点、有特色的优质高等教育发展体系。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庆产业转型发展需求,加快建设3—5所以新工科专业为主体、特色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工科高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围绕国际法、非通用语、中外人文交流等领域,着力打造3—5所国际化人文特色高校。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支持列入《重庆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的高校,按照申请基本条件,加强单位整体条件建设,提升高校办学层次。

3.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落实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完善落实研究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扩大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扩大自然科学类研究生培养规模。开展科教协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卓越研究生教育专项计划。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监督体系。对接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市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深入实施本科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

4.提升高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培育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持续培育3—5个高水平创新平台,在国家大科学装置等重大创新平台取得突破。加强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问题研究,强化应用研究和核心关键技术突破。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新增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2—3个。加快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促进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强化“高校—区县”“高校—园区”“高校—企业”等科技资源精准对接。打造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高校智库,建好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智库机构。深入推进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建设。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中科院所属院所、国内外高水平高校、龙头企业等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基地)和技术应用与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支持高校生态工程学院和研究中心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五)切实加强教育薄弱环节基础能力建设

1.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强化义务教育保障,确保所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失学辍学。完善学生 资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努力提升学生资助水平,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效。普及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提升农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断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举措,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投入,推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办好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地区群众致富本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开展高等学校定点扶贫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提高高等教育扶贫贡献率。狠抓定点帮扶,助推18个深度贫困乡镇教育脱贫攻坚。深化鲁渝教育扶贫协作,汇聚多方力量推动脱贫攻坚。

2.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制定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发挥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科优势和科技优势,支持乡村振兴学院、生态环境保护学院等建设,创新农业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推进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鼓励高校与乡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乡村提供专家咨询、项目策划、产业论证等支持。在高校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 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加快培养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展开重大科技创新。健全高校涉农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培养乡村发展新动能。鼓励和支持乡村学校挖掘和利用乡土文化资源,推动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

3.大力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城镇学位增设、教师周转宿舍等项目建设。健全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奖学金、助学金制度。推进民族特色学校建设,完善教育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民族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岗位生活费补助经费投入,确保教师“下得去、教得好、留得住”。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重庆西藏中学、重庆文理学院附属中学青海民族班建设,推进普通高中内地民族班开展走班制、弹性学制等教学模式改革。完善 “组团式”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对青海、西藏昌都教育事业的对口帮扶。

4.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扩大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12年免费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和升学考试政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区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六)全面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1.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落实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的职责,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四有好老师” 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三个传播”“三个塑造”等要求,贯穿师德教育全过程。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师德师风监察监督机制。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大力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其他专业的1.3倍。支持师范院校提升办学层次。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支持在渝高校增设教育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鼓励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全面推进高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探索师范专业本科与教育硕士六年一体化培养,全面实施卓越教师专项培养计划。改革师范生培养方式,构建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注重能力导向的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区县政府、教师发展机构和优质中小学协同育人的教师教育机制。加大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完善国培、市培制度设计,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建立教师自主选学、分层分类培训机制,推进“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建设。构建高校、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园“三位一体”的幼儿园教师协同培训体系。继续实施名师名校(园)长培育工程。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持续实施“双千双师交流计划”。加大高级专家和青年人才的引进、培养支持力度。加强教师访学研修交流,突出教书育人导向,将教育教学业绩作为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培养必要条件。

3.全面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区县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完善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创新教师编制管理,引导区县编制部门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在总量内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职工配备,增加教师总量。推动区县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加快入编、同工同酬。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鼓励区县加大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购买服务力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和分类考核评价改革。建立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教师资源配置制度,落实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探索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制度。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探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

4.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绩效工资分配给予倾斜。建立完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引导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收入与办学效益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人员经费在学校支出中的比例。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完善高等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控机制,落实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教师激励力度。培养乡村名师,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依法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七)着力构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

1.加快构建智能学习环境。推动市级教育数据中心计算存储资源云化管理,加快涵盖教育管理、教育资源和教育门户服务的“渝教云”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深化教师、学生、资产等核心管理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家、市、区县、学校四级教育管理信息数据融通。依法依规开放教育行业数据资源,实现教育数据与其他公共服务数据的交换共享。落实

《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基本指南(试行)》。探索运用物联网、虚拟现实、人脸识别等技术,构建智慧教室、智慧实验 室和虚拟仿真实训室等智能教学应用场景。运用智能感知技术,创建多维度校园智能感知系统。加强校园安全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确保校园安全。深化“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支撑各类学习终端在智慧校园环境中的泛在互联。

2.汇聚融合优质智慧教育资源。推动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通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聚合一批优质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通过网络联校、名校网络课堂、名师课堂、远程同步智能课堂等,面向薄弱学校精准推送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区域、校际教育差距。强化职业教育数字资源校企共建,借助智能传感技术联通职业学校与企业实境,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学习资源库。优化高校通识教育、专业主干及个性发展三类数字课程的结构比例,实现教学内容的多样化供给。依托重庆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智能分析学习资源需求,满足师生个性化教与学的需求。

3.变革创新智慧教学模式。推动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学习方式、学习评价等变革。丰富智慧课程内容,开设中小学编程教育、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和创客教育,加快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教学环境建设,开展虚拟仿真实验实训的常规应用。变革教育教学模式,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实现“人人有空间、人人用空间、人人享空间”,推动形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通的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模式,推广应用“智慧课堂”“未来课堂”“翻转课堂”。创新评价指导方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课程教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

4.优化重构智慧教育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各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以数据驱动教育治理决策科学 化,构建形成运作科学、协同精细、响应及时、流程优化的智能教育管理服务体系。拓展提升国家核心系统的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学生入学、转学、培养、评估、毕业等核心业 务全程网上办理。运用智能感知识别等技术,改进完善市、区县通用系统和校级特色系统,实现教育管理数据多元化伴随式收集,推动教育管理流程、结构和职能的重构再造。加强教育大数据应用研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技术,基于“渝教云”智慧教育平台,汇聚融通教育管理数据和跨部门(区域)业务数据,构建统一的教育大数据决策系统。开展教育态势感知、校园环境监控、学校质量监测、学校创新能力评测、教师教学特征分析、学生学情诊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精准扶贫等数据分析和评估,为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供决策支撑。

(八)不断提高教育开放合作水平

1.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推动教育全方位开放,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发展。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法律查明服务中心、非通用语学院、中外人文交流学院,建立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新型智库、国别区域研究基地,培养一批高端涉外法律人才、非通用语人才以及国别 区域研究人才,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资政报告、研究成果和 外译成果。加快建设“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平台,引导高校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设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打造国际协同创新共同体。落实教育部与重庆市《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发挥“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中泰职业教育联盟等平台作用,全面深化与相关国家在人才培养、涉外办学、产教融 合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俄大学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等平台,开展务实合作。推动高校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开设第二、第三公共外语。

2.深化教育国际合作。支持高校引进世界一流大学、特色学院和优势学科专业来渝合作,加快建设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不少于10个。继续实施《重庆市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行动计划(2018—2022年)》。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和服务,建立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质量保障和运行机制。教育部与重庆市合作开展德国企业和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走出去,探索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持续打造“留学重庆”品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学生结构。加快引育一批高水平全英文授课教师。加大来华留学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国际 学生开设多语种授课课程。实施来华留学杰出人才培养项目。持续扩大师生出国留学规模,提高留学效益,鼓励高校与境外高校在重点学科专业开展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教师互派。

3.加强中外人文交流。加强与重点国家、重点区域人文交流,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打造一批具有重庆特色、国际影响的人文交流品牌,推动建设一批“鲁班工坊”,强化中外智库交流。建立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和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鼓励学校通过课程设置、主题活动等方式开展中外人文教育,推动中外人文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拓展性课程和专题教育。实施重庆市中小学海外友校牵手计划,打造中外人文交流示范校和窗口校。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语言培训暑期项目,建立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巴渝文化体验基地。办好现有孔子学院(课堂),支持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实施“了解重庆” 工程,办好“汉语桥”系列活动。

4.切实加强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推进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交流合作,在推进长江教育创新带建 设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跨行政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有效模式和路径。积极推动渝、川、陕高等教育合作,加强与鄂、湘、滇、黔等周边省份协作,推进鲁、粤、浙教育对口支援,组建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关领域协同发展共同体,推进高校科研平台等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九)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

1.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为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制度保障。落实《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2.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全面实现现有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研究制定非营利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突破改革难点。按照“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整合发展民办中职教育、特色发展民办基础教育、优质发展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民办培训教育”的思路,推动民办学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内涵发展。完善民办教育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健全支持和规范政策。严格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

3.建立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建设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及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制度,以学习者为中心,建立渠道更加通畅,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形成学历教育之间、学历教育与各类非学历教育之间相互融通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市民终身学习的“立交桥”。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打造覆盖更广、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平台。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

4.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 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扭转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功利化倾向,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高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学校法人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办学能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推动中小学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着力打造一批以市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在渝师范院校为主体的国内一流教育智库,推进教育科学和学科教学研究现代化,提高服务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实施教育评估现代化工程,聚焦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实时监测、远程评估及其结果应用,加快具有国内重要影响和国际知名度的教育评估机构建设。

5.推进教育现代化创新试验。加强市级统筹和指导,有序推进教育现代化试点区县建设。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瞄准教育发达地区水平,率先推进教育现代化。搭建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研究平台,围绕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信息化建设、办学模式改革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探索重庆科学城教育改革发展新模式,整体推进高质量基础教育建设。发挥重庆科学城优质教育资源集聚效应,引导高校联合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部门,布局建设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平台,促进城市产业集聚与创新要素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教育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加快构建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组织体系。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履行高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重要作用。规范落实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保证院系党组织对重大事项加强政治把关。规范师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培育创建全国全市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认真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院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配备工作,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协调推进中小学、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好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组织书记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加强党建带团建、队建,发挥各类群团组织的育人纽带功能。层层夯实党建责任。加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

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导,形成各方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工作合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形成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到学校调查研究、上讲台作报告、解决问题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教育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全面提升依法治教能力

完善地方教育法规及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地方性教育立 法,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调研,探索重大问题单项立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教育重大决策机制,深化落实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教育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完善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继续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完善学校保险制度和师生法律援助计划,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大力落实教师依法执教,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

(三)切实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水平

健全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提高教育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 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 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持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GDP比例不低于4%。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财政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市和区县教育投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引导多元化教育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 制,建立合理确定学费(保育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育基本公务服务支出,巩固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教师待遇、“双一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入。

坚持依法理财,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建立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强化学校主管部门教育经费监管,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教育部门和学校是教育经费的直接使用者、管理者,负有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

(四)不断强化教育督导作用

严格实施《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和整改复查制度,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完善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层层压实各级政府教育职责,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覆盖德智体美劳“五育”和各学科的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加强督导责任区建设,建立兼职责任督学工作补助制度,推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创建一批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验区,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完善教育专项督导制度,紧紧围绕教育重点目标任务,切实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学校安全稳定、职业教育等各项督导评估,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加强教育督导评估专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督学准入制度,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建设一批教育强区、教育强县。